破镜
林慕和顾放坐在酒肆喝酒的时候,心下五味杂陈。
起因是簪花眼尖,瞧见了个卖糖画的小贩,小贩舌灿莲花地一番描述,更让簪花心痒痒,吵着要买上一个。
她仔仔细细对比着,选了做好的小兔糖画,“你们看,像不像嫦娥的玉兔?”
林慕呼吸一滞,勉强道,“想象力很丰富。”
“因为其他兔子是平凡的兔子啊。”簪花振振有词,“只有嫦娥的兔子是仙兔,独一无二的。”
“长生很重要吗?”他心里没由头的起了火,“平凡的兔子想做什么便做什么,比广寒宫的兔子好多了。”
簪花愣了愣,咔嚓一声咬掉小兔糖画的半个头,“舅舅你这么较真作甚?”
林慕压下翻涌的气血,自嘲地笑了笑,“不过是每个人有不同的想法而已,簪花,你说得对。”
他站起身,想透透气,结果就与酒肆外的顾放四目相对。
林慕:......
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。
簪花的直觉很敏锐,本能的不喜顾放,若非要形容,大概是顾放和她便宜父亲沈澜祁,有着类似的气质,令人讨厌的气质。
杜晏晏并不知道两人发生过什么,她纵然不够聪明,却也不是蠢人,这么多年来也明白了他们王不见王的龃龉,于是识相地带着簪花先行离开。
只剩顾丶林二人,一碗接着一碗地灌酒,林慕甚是煎熬,当然无人拦着他,不过这样掉头就走,显得他怕了顾放,念念不忘似的。他忿然夺过酒坛,一瞧泥封未除,便欲拍开,却被温暖干燥的手心覆盖。
顾放按下他的手,“别喝了。”
他想脱口而出“关你什么事”,又觉得像极了情人间暧昧亲昵的抱怨,酒后的思维活跃散漫,他又忆起他们初来建邑的除夕,顾放也是这样阻拦他再饮。
可见,与一个人认识太久,不见得是件好事......虽然仔细算来,他与顾放真正相处的时间甚至不到一年,后来就是漫长的离别。
明明岁月足以消解一段萍水相逢,偏生露水情缘风干不化,千娇百媚,以至于在建邑里的每处亭台楼阁,每件微不足道的小事,都能让他拐个弯想到曾经。
临河有人在唱歌,林慕听着熟悉,不过这回距离极近,连词儿都清晰得紧。
“同过路兮,亦同梦乎,梦兮少年,醒后归去。
叹求之不得,时移世易,竟以为登对。
惜欢喜伤悲,老病生死,可谓传奇乎。
观台上卿卿,台下区区,并非吾与汝。
恨俗尘渺渺,天意茫茫,半生总相离。
感断肠寸寸,风雨连连,似是故人来。”
......
怔愣间,他察觉到一捋发丝被牵扯着,回神一看,是顾放握进了掌心。他皱了皱眉,正想言明过界,便看到顾放将他的头发细细端详。
似乎顾放没有松开的念头,林慕还是忍不住道,“你看什么?”
“你有白头发了。”顾放说。
林慕:......
顾狗还是顾狗,学不会人话。
他拽回自己的头发,“那还真感谢你提醒我。”
顾放受之无愧的颔首,“不用谢。”
若是以前,林慕会被气得跳脚,可是现在,他不过失笑,“既然没其他事,我就先告辞了。”
顾放已有了些醉意,像是自言自语,“你才二十几岁,怎么有白头发了?”
林慕定在原地,俯身看他——这是重逢以来他第一次仔仔细细地打量顾放,没有太大的变化,还是那只姿容殊胜的狐狸。
狐狸指了指自己的头发,笑了笑,“别生气,慕慕,我比你还多呢,为了见你,起早拔了几根白头发......想着俊俏些,能讨你喜欢。”
世事斗转,曾几何时,林慕被梦魇缠身,识破那是梦境,也不过是梦中的顾放说,“慕慕已经足够讨我喜欢了。”
这些年,他们明里暗里互赠过不少礼物,却缘悭一面。
一开始,他想着他要好好生活,过出个人样儿来,等他们见面了,他定要在那人面前扬眉吐气,让那人忏悔痛苦。
后来,他总能辗转听到顾放的消息,听他如何整肃教内丶如何立足于庙堂江湖,期间腥风血雨,几度生死徘徊。有一回,所有人都传顾放已死,浣月神教将大乱,他在心神不宁之际,收到了不远千里的飞鸽传书,里面只有一句话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