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生虐渣记
西戈城丢了,大军应驻在西戈城东的鸢城,距离泗水城还有四城之遥,骑马疾行大约也就六七日的路程。
薛让顾着王宝钏,怕旅途多有颠簸,故意放慢了速度,好让她能舒服点。
但是王宝钏却说无妨,她都可以受得了,毕竟她曾经经历过的事情,比这些难过百倍。
他们天黑若是正好能到城中,便会找客栈来住,若是距离还远,就会随地生个火堆,或者找个破庙将就一晚上,有时候遇到沿途的驿站,用爹爹的印鉴也可以住。
吃的东西就更不讲究了,大部分时候用的都是薛让随身带的干粮,只有到了城中,才能吃上一顿正规正矩的饭,有时候路途之中干粮没有了,他也会下河捞鱼,打些山鸡野兔之类的烤着吃。
这几日王宝钏与他相处,发现了他一些很奇怪的生活习惯。
那就是无论随时随地,他都会把最好的东西留给旁人,吃干粮的时候会把最软最新鲜的给她,睡觉的时候会把最暖和丶最舒适的位置给她,烤鱼烤兔子吃的时候也会把最嫩的肚皮肉留给她。
最开始王宝钏还是很感念于他的照顾的,可是后来发现他越来越不对劲。
有时候旅途颠簸,王宝钏不太能吃得下去饭,只能喝点水。
他自己一个人吃的时候都会从最糟糕的部分吃起,把好的都留下来。
问他,他就会说留给三小姐明天吃,可是到了明天,那一部分好的食物不就又变得糟糕了吗?
有几次,王宝钏干脆直接同他说了,自己不爱吃这种食物了,明天或者以后都不会再吃的。
他还是会把最好的那部分留下来,然后到了明天变得硬邦邦了再吃。
王宝钏是真的不太能理解,终于在到达鸢城的最后一个夜晚,熊熊篝火旁,问了他,“薛公子,我已经吃饱了,这鱼肚子肉好吃,刺少肉嫩,那……你吃这个吧……”
她说着将手里烤好的鱼递给了他,薛让虽然笑着接了下来,但还是掰下了鱼背上的肉。
“唉!都说了吃这个,那个刺多,多难吃的,你不吃的话,放着也没用了,就便宜了这附近的小野兽了”
可他还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,“那就留给附近的小野兽吃吧”
“薛公子,你为何如此奇怪,这几日我就发现了,世人都是以好为先,你为何总是以次为先,起初我以为你是为了照顾我一个姑娘家,但是你自己一人的时候也这样,那就真的很奇怪了”
薛让喝了口水,看着熊熊篝火,想起来一些往事。
年幼尚未离家之时,饭桌上,父亲总是会先把好的给平贵吃,父亲是渔民,鱼原本就是他们家餐桌上最常见的菜,那鱼肚子上的肉,每次端上桌父亲都会先夹到平贵的碗里。
那一次他自己动了手给自己夹了好吃的菜,换来了父亲的一个耳光和一通责骂。
彼时他是觉着受了莫大的委屈,到今天才知道父亲的良苦用心。
薛让看着手里的烤鱼,无奈的笑道,“食物嘛,能填饱肚子就行,哪有那么多讲究”
“这不仅仅是食物的问题,我爹爹常说,人之习性以小见大,你在饮食这种小事上都尚且如此,若换了一些大事,也会同样做出此种选择的,但是这样不好,那……吃吧”
王宝钏掰了一块鱼肚子肉下来递给了他,薛让楞了楞,看了好久才接到了手里。
鱼之腹肉,无刺松软,入口即化。
可这团软绵绵的东西,像是带着炙热的火,将沈在他心底里二十多年的坚冰都融化了。
他略微掩饰了一下眼底流动的悲伤,“多谢三小姐,我还从来没有吃到过这么好吃的鱼,儿时父亲总是将鱼腹,或者其他好的东西都留给平贵,渐渐的,我便习惯了,将好的东西都留给旁人,就算是后来我离开了家,江湖流浪,这种习惯也改不过来了”
王宝钏突然就明白了,明白了很多事。他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朋友,送他绿梅,送他玉箫,居然还送这么名贵的黄骠马,即便是在京中这两三年的光景,都认识了红袖招的琵琶女,南楼的店小二。
如他这般总是习惯于自己先吃亏的人,谁都愿意往来。
她也明白了,为何他明明知道是薛平贵替了他所有的功劳,还不去认,因为他都习惯了,从来到人间的第一天,就有人无数次的向他重覆,向他告知,无论什么都要让给薛平贵。
即便是后来他浪迹江湖,对善恶另有见解了,但刻在骨子里的东西很难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