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书小说

繁体版 简体版
香书小说 > 穿越后,我避免抄家灭族命运 > 第1314章

第1314章

这种高强的机动性,让骑兵总能在瞬息万变的战场上捕捉到更多战机,或是分割包围,或是断敌后路,玩法层出不穷。?精*武`小\说_网` _无^错.内`容_

但要真正指挥好骑兵作战,却是一门极深的学问。

何时该疾驰冲锋,何时该迂回包抄,何时该下马结阵防御,都需根据敌情、地形乃至天气瞬间决断,稍有差池便可能满盘皆输。

而常茂,恰恰是这门学问的佼佼者。他打小就在父亲常遇春的骑军营里摸爬滚打,早年更是直接承袭父职,成为大明骑军的核心将领。

他对骑兵的理解,从不是来自兵书的纸上谈兵,而是在荒漠草原的刀光剑影里实打实练出来的——跟着常遇春与蒙古铁骑年复一年地厮杀,从河套打到漠北,多少次在乱军之中靠着骑兵的机动性反败为胜,多少次用迂回战术撕开敌军的铁壁合围。

那些关于骑兵的战术精髓,早已在血与火的淬炼中融入他的本能,让他总能在最关键的时刻,用最刁钻的方式发挥出骑兵的最大威力。

蒙古蛮夷向来号称“马背上的民族”,这话绝非虚言。

他们自出生起就与马为伴,孩童在襁褓中便被母亲绑在马背上,稍大些便能拉弓射箭,无论男女老幼,几乎天生就带着骑射的本能。&?_咸§!ˉ鱼?×+看???书%<μ网÷ ¢免3?费o?!阅.&{读}

对他们而言,骑马不是技艺,而是生存的必需;射箭不是训练,而是狩猎的本能——这样的族群,几乎人人都是天生的骑兵坯子。

也正因如此,蒙古铁骑才能凭借精湛的骑射与闪电般的机动性横扫欧亚,一度建立起横跨大陆的庞大帝国,战力之强,让整个世界为之震颤。

而明军骑兵,恰恰是在与这样的强敌常年厮杀中淬炼出来的。

从洪武年间开始的一次次北伐,他们与蒙古铁骑在草原戈壁上打了数十年硬仗:多少次迎着漫天箭雨冲锋,多少次在溃败边缘重整阵型,多少次用血肉之躯挡住对方的铁骑冲击。

每一次交锋都是生死考验,每一场胜利都伴随着袍泽的倒下——那些关于如何破解蒙古骑射、如何用步兵克制骑兵、如何在荒漠中保持机动性的经验,全都是用弟兄们的鲜血和尸骨换来的。

正是这数十年的血火磨砺,让明军骑兵从最初的模仿学习,到后来的融会贯通,甚至渐渐摸索出克制游牧骑兵的战术。

他们不再畏惧蒙古铁骑的冲锋,更在一次次实战中练就了远超普通军队的坚韧与战力——这份实力,是用无数牺牲换来的底气,也是他们面对帖木儿先锋军时,敢于以少战多的资本。咸鱼看书惘 芜错内容

而且退一万步说,就算真到了战况不利、实在打不过的地步,他们也有后路可退。

这一万铁骑本就是轻骑,战马虽不及重甲铁骑那般壮硕,却胜在灵活耐力强;更关键的是,身后就是连绵的大草原,沟壑纵横,沙丘遍布,本就是骑兵捉迷藏的好地方。

真要是战况不对,他们大可以立刻掉头,借着地形掩护钻进草原深处——帖军虽是远道而来的劲旅,但对这片草原的熟悉程度,绝比不上常年在北疆打转的明军。

到时候分散成数十支小队,利用对地形的熟悉与敌军周旋,总能找到机会脱身。

常茂显然也打着这个主意,他拍了拍汤鼎的肩膀,咧嘴一笑:“你看,进可冲阵立功,退能钻草原跑路,咱们这买卖稳赚不赔。怕个啥?”

汤鼎被他这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噎了一下,却也不得不承认这话有几分道理。轻骑的优势本就在于此,只要不恋战,保住性命总不是难事。

只是他心里清楚,以常茂的性子,不到万不得已,绝不会轻易选择撤退——这家伙怕是早就盘算着怎么从这万人敌军里啃下一块肉来了。

此刻面对帖军,常茂勒马立于阵前,眼神扫过己方骑兵的阵型,又望向远处敌军的动向,手指在刀柄上轻轻敲击——那是他思索战术时的习惯,每一次敲击,都藏着一场即将铺开的骑兵好戏。

不一会儿,帖军席卷而来。

这同样是一支突厥轻骑,为首万夫长乃是阿史那·骨笃禄。

“阿史那”是突厥核心王族姓氏,象征高贵血统;“骨笃禄”在突厥语中意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