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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书小说 > 靖康物语之塞北帝姬泪 > 第3章 黄嵬山遗恨

第3章 黄嵬山遗恨

,册封为遂宁郡太夫人,木征部下其他人也分别被封赠不同等级的头衔。

早在熙宁初年,江淮发运使薛向建议由官府出钱收回原来发行的盐钞,但朝廷并未实施这一方案。熙宁七年(1074)五月,执政机关-中书执政大臣讨论陕西盐钞问题,认为陕西地区官府发行盐钞过滥,而所粜买的粮草却极为有限,因而建议陕西地区改行交子法,用交子代替盐钞,因此朝廷委派皮公弼、熊本、宋迪等人具体负责,同时从内藏库拨出一百万贯专款收购原来官府发行的盐钞,委派赵瞻负责实施这一计划,至明年,陕西地区盐钞法才正式确定下来。陕西地区每年卖盐钞二百二十万贯,其中永兴军路八十一万贯、秦凤路一百三十八万贯、熙河路五十三万贯。熙宁十年(1077),陕西地区盐钞法又出现了弊端,熙河路盐钞发行太多,因而盐钞价格越来越低,这样,相应地抬高了粮食价格。同时,陕西地区以外的许多地区都实行盐货通商制度,因而商人不愿将粮食送往边境地区入中而获取官府盐钞。于是官府不得不考虑薛向早巳提出的建议,由官府出钱先将原来发行的盐钞收购回来,原来东南地区盐每一席三千五百文,而下令商人补交旧盐钞与现行盐钞之间的差额,并由官府组织人力验证盐钞的真伪,再盖上印章,如果商人愿以旧盐钞换取食盐,东南地区盐每一席增收二千五百文差额,陕西解盐每一席增收三千文差额。但商人必须持有官府发行的新盐钞方能到指定地点领取盐货。同时,政府还进一步严格通商与官卖盐货的制度,降低部分官盐的价格,使官盐销路日益畅通。

吕惠卿之弟吕和卿担任曲阳县(今河北曲阳)县尉时向司农寺提出建议:让老百姓各自提供自己的产业情况,如果隐瞒不报,可允许他人告奸,这样,无论贫富都不敢隐瞒田产、家业,是编造五等丁产簿的最佳方案。宋神宗下令将吕和卿的建议送往提举编修司农寺条例司讨论。

参知政事吕惠卿认为各地青苗、保甲、农田水利等法的执行完全靠五等丁户簿的情况而定,农户所出免役钱多寡不一,完全是由五等丁产簿不完善而造成的,按照手实法编定五等丁产簿时,朝廷预先将手实法的格式传达给各地百姓,要求农户按照格式填写自己的产业情况,然后送交县官登记入册,官府按产业多寡将农产划分成五等,从而确定每户应向官府交纳的赋税和钱财,并将应交纳钱财的人户张榜公布两个月,总计一县老百姓产业的实际数量平均摊派原来所规定的役钱;老百姓的田产一律由官府折合成钱,官府事先定出一个适当的田产价格标准,然后按照这一标准折合农户的田产上报官府。熙宁七年(1074)七月,开始推行手实法。次年(1075)十月,吕惠卿罢政后,朝廷下令废除。

早在宋仁宗初期,陕西安抚使范仲淹鉴于“兵不知将,将不知兵”的严重局面,将延州(今陕西延安,一说鄜延路)之兵分为六将,分别委任将官随时操练。熙宁七年(1074)九月,由于宋辽之间边界纠纷悬而未决,大将蔡挺建议召回河北地区戍边的禁军,以节省边境地区的粮食。宋神宗采纳了蔡的建议。颁布将兵法后,河北等路共设三十七将,河北路为第一至十七将,开封府路为十八至二十四将,京东路为二十五至三十三将,京西路为三十四至三十七将。

十二月,范纯仁、刘奉世等人又在环庆路等陕西边境地区设置将兵,其中包括环庆路八将、鄜延路九将、泾原路十一将、秦凤路五将、熙河路九将,总计四十二将。元丰四年(1081)正月,宋神宗又下令将将兵法推广到东南地区,在南方地区设置十三将,淮南东路为第一将,淮南西路、两浙西路、两浙东路、江南东路、江南西路、荆湖北路、荆湖南路分别为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将,全州(今湖南全州)、邵州(今湖南邵阳)、永州(今湖南零陵)等地准备增援两广为第九将,福建路为第十将,广南东路为第十一将,广南西路桂州(今广西桂林)为第十二将、邕州(今广西南宁)为第十三将,总计全国共设九十二将。在设置将兵的同时,还在京东路建立了独立的马军十三指挥,京西路步军十二指挥,其中除两个步军指挥以四百人为定额而外,其余均为五百人为一指挥。

从全国范围来看,各将所辖兵力大不相同,少则几千,多则上万。各将设置将一人,从皇帝护卫军中经过战阵的将领中挑选;副将一人,兵额少的仅设单将一人而不设副将,将、副将都拥有调兵的虎符,有权选拔本部通晓兵法、或武学学生(其后排除武学学生)为本将参谋。将、副将之下设有部将、队将、押队使臣三个级别的军官,队是将兵的最基本战斗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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